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2210號
本文格式為Word版,下載可任意編輯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22)10號 導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創辦部等部門關于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假設干觀法的通知?(國辦發[1999]101號),調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模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國家計委、創辦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予發布,自二OO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創辦部等部門關于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假設干觀法的通知?(國辦發[1999]101號),調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模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國家計委、創辦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予發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國家物價局、創辦部頒發的?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1992]價費字375號)及相關附件同時廢止。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物價局,創辦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創辦部等部門關于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假設干觀法的通知?(國辦發[1999]101號),調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模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國家計委、創辦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予發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國家物價局、創辦部頒發的?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1992]價費字375號)及相關附件同時廢止。 本?規定?施行前,已完成創辦工程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50%上的,勘察設計收費仍按原合同執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缺乏50%的,未完成片面的勘察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參照本?規定?協商確定。 附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第一條 為了模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化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其次條 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創辦工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 第三條 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與承包應當遵循公開、公允、公正、自愿和忠誠信用的原那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創辦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人有權自主選擇勘察人、設計人,勘察人、設計人自主抉擇是否采納囑托。 第四條 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采納政府主管部門的監視、管理。 第五條 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根據創辦工程投資額的不可憐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理價。創辦工程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創辦工程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理價。 第六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其基準價根據?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或者?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計算,除本規定第七條另有規定者外,浮動幅度為上下20%,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根據創辦工程的實際處境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實行市場調理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七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應當表達優質優價的原那么。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凡在工程勘察設計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創辦工程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創辦部等部門關于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假設干觀法的通知?(國辦發[1999]101號),調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模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國家計委、創辦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予發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國家物價局、創辦部頒發的?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1992]價費字375號)及相關附件同時廢止。 第八條 勘察人和設計人應當按照?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告知發包人有關服務工程、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依據,以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設計合同?中商定。 第十條 勘察人或者設計人供給的勘察文件或者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技術質量標準,得志合同商定的內容、質量等要求。 第十一條 由于發包人理由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現場停工、窩工的,發包人應當向勘察人、設計人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二條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質量達不到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勘察人或者設計人應當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發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由于勘察人或者設計人工作失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合同商定承受賠償責任o 第十三條 勘察人、設計人不得坑騙發包人或者與發包人彼此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設計標準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和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置規定?予以處置。 第十五條 本規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由國家進展籌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1 總 那么 1.0.1 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囑托,供給編制創辦工程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1.0.2 工程設計收費采取按照創辦工程單項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法計算收費。鐵道工程設計收費計算方法,在交通運輸工程一章中規定。 1.0.3 工程設計收費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1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X(1浮動幅度值) 2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根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 3 根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X專業調整系數x_工程繁雜程度調整系數X附加調整系數。 1.0.4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準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處境,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1.0.5 根本設計收費 根本設計收費是指在工程設計中供給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收取的費用,并相應供給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加入試車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 1.0.6 其他設計收費 其他設計收費是指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或者發包人要求供給相關服務收取的費用,包括總體設計費、主體設計協調費、采用標準設